本报讯(记者 杨 旭)近日,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
严禁普通高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到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严禁违规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高考升学率”,严禁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高考升学率、高考学生成绩、高考上线人数等排名情况,严禁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欺骗性、误导性和保证教育效果等的宣传,严禁利用学校教职工或委托其他人员到规定生源地以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等。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学校不得进入小学校内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组建或参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群”等类似手段进行变相招生宣传,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由进行变相招生宣传,不得利用“问卷星”等平台诱导学生、家长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索取五、六年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诱导劝说指定的学生和家长到本学校就读,承诺不按招生规定提前录取学生;小学学校不得公布或泄露学生成绩、排名、家庭住址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初中学校推荐优秀生源。
全市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宣传展板等方式对我市普通高中和初中及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内容进行宣传引导,适当宣传本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育人模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