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为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通知明确,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分档安排补助资金。各地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