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三小”治理等“十二个攻坚行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要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市创建办要发挥牵头抓总、指挥调度、督导协调作用,扎实做好创建自查、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的协调工作。各县区要统筹谋划,建立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等,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市直各部门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发挥好统筹、指导和推动作用。市创建办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善于作为、勇于担当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