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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范子恒)6月19日,我市举行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授权仪式。
据了解,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共50个,6月20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各上牌网点新车带牌销售,符合新国标、带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上牌。旧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不全的,车主需携带身份证,并填写承诺书方可上牌,上牌耗材工时费为每车每牌8元。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网点必须合理合法开展上牌业务,不得以上牌名义进行捆绑销售(如保险、头盔等)。
市民在给电动自行车上牌时,如遇故意刁难或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拨打举报电话:0395-3110820,165395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