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冀永杰
“抓!就是他!”8月11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一小区后,守候多时的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建超发出指令。随即,他与该分局视频监控中心负责人胡广战冲上去,合力将闫某可按倒在地,成功抓获。
1996年1月28日晚上8点,犯罪嫌疑人闫某可伙同王某、闫某、王某某在我市孟庙镇某剧院门口搭乘刘某华、吕某涛的面包车。当车行驶至一偏僻处时,闫某可让司机刘某华停车,随后同王某等人将刘某华、吕某涛打晕,抢走该面包车。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闫某、王某某被抓获并被法院依法判刑,闫某可潜逃。
26年来,市公安局郾城分局一直未放弃对逃犯闫某可的抓捕工作。今年以来,该分局刑侦大队和视频监控中心密切合作、整体作战,发现闫某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活动,经过进一步查证,确定了闫某可的具体活动地点。8月11日,该局民警辗转3000多公里,联合新疆警方,将潜逃26年的抢劫犯罪嫌疑人闫某可抓捕归案。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闫某可对26年前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闫某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