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尹晓玉)为牟取非法利益,王某未经著作权人及出版社许可,在临颍县商桥村一仓库盗印图书。近日,王某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5月,王某购买印刷设备,招工人,在临颍县商桥村一个仓库内非法印刷书籍。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成品书籍《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1800本、《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3000本、《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9本,半成品书籍《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2759本、《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452本。
经查证,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未授权王某及其印刷窝点印刷《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等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