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郾城区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化调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受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化、常态化。
郾城区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吸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政策水平、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采取考核、推选等方式,建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组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3个。他们听民声、知民情、济民困、帮民需、维民权,涌现出了高家斌、韩付志、邱学军等一大批调解工作先进模范人物,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化解渠道,同时依托常态化开展的“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协调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使基层治理更加高效。
在郾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问询接待、法律咨询等窗口一应俱全。各镇(街道)依托乡(镇)司法所、村(社区)阵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工作站(室)均设立了开放式服务厅,由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轮流接待群众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目前,郾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成为全区人民调解综合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镇(街道)已成为人民调解的主阵地,村(社区)成为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年初以来,三级平台共接待咨询800余次,达成调解协议53份。
为了让平台更好地发挥作用,郾城区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实现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区人民法院诉中调解率上升至36%,实现了结案率上升的良性循环;区人社局成立了劳动仲裁调委会,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区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区信访局设立了律师值班室,由律师做好初信初访纠纷的调解工作。同时,完善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调解组织分工合理、相互配合、协调有序,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马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