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俊霞
通 讯 员 张守稳 汤 明
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12年。十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仲裁办案数量不断增加、质量稳步提升,仲裁公信力显著提升,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成立了2个数字化标准仲裁庭、2个调解庭和一支由11名专职仲裁员组成的专业化仲裁队伍,处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00余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200余万元,先后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单位等。
该院践行“公正仲裁,依法维权”的庄严承诺,牢树“小窗口,大服务”的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持续转变作风,“阳光仲裁”深入民心;坚持“质量立院、机制兴院、创新强院”的原则,相继开展“实体化建设年”“规范化建设年”“信息化建设年”“网上办案年”“阳光仲裁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作风建设年”等行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行微笑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席话语宽怀”;在审理上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严把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裁决关,杜绝错案发生;提供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便捷服务;实行群体事件“慎”处理、一般案件“快”处理、特殊案件“活”处理,用实际行动擦亮“仲裁为民、仲裁便民”招牌。
阳光办案,创新方式。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采取人员公示、全程录像等措施,主动“晾晒”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开展“仲裁开放日”等活动,将“流动仲裁庭”延伸到企业聚集、劳动者众多、矛盾易发的地方,主动邀请企业家、劳动者代表分场次、分主题沉浸式体验“仲裁开放日”,有效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微信小程序,探索线上申请仲裁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