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监督立案4起、监督撤案2起,纠正漏捕2人、追加起诉39人,提出刑事抗诉3起,督促收监执行6人;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14起,已执行金额200余万元。
民事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5起,支持起诉8起,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改判3起,1起已裁定再审;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9份,法院采纳29份;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起,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8起。
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起,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份,采纳12份;发出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采纳3份;跟进监督案件2起,发出检察建议2份,采纳2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6起。
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66起,制发检察建议6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2起、行政起诉1起。1起案例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1起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在2022年全省基层检察院综合办案量排名中,该院位居前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