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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 星期

担当作为 奋力书写检察新答卷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绩单”与“路线图”

检察长公开听证

走访全国人大代表

送法进军营

开展“消”字号抗菌问题制剂专项监督活动

六一儿童节走进特殊教育学校

助力涉案企业合规

开展普法宣传

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群众送锦旗

本版图片由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文/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付晓明 版式/付广亚

2022年,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这一年,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共获区级以上集体荣誉17项、个人荣誉23项。该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荣获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控申部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服务大局篇

这一年,该院聚焦郾城区经济社会发展“1234”工作布局,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起24人,审结12起26人,起诉11起24人。同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与多家单位会签相关文件,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目前,已督促1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指导整改落实。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该院协助辖区乡镇化解的一起“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受到中央信访联席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及表扬。

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检察官参与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分包项目,联系企业,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办理环境资源、农业品牌和基本农田保护等领域案件9起,依法惩治涉农违法犯罪2起。组织参加“法润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8次,开展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6次。及时向生活困难的16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元。继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资金筹措等方面多点发力,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齐心协力防疫创文。在疫情最严峻时期,全体党员干警下沉抗疫一线,驻守6个“三无小区”、3个核酸采样点,5名干警进驻封控点和隔离点,凝聚起同心抗疫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参与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和社区共建共治等工作,在防疫和创文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司法为民篇

这一年,该院从办好群众身边“小事”入手,联合郾城区卫健委监督所,对辖区内各大药房开展“消”字号抗菌问题制剂专项监督活动,严查消炎抗菌产品49种。联合郾城区市场监管分局等多家行政机关,针对辖区内物业、燃气、加油站等公共行业开展“维护公共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排查企业和加油站21家、液化气站8个。持续开展爱民实践承诺活动,承诺的10件惠民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6人、起诉6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依法不捕2人、不诉8人,提供法律援助15次。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7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其落实监护责任。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5场次。成立“光明志愿服务队”,利用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已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该项工作予以肯定。该院“爱心观护帮教、情暖折翼少年”志愿服务项目在2022年河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漯河市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均荣获银奖。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打造“刘桂琴工作法”特色接访品牌,用心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该做法得到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一年来,该院共收到群众来信42件,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按期办结答复率为100%。

监督检察篇

这一年,该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中践行检察使命。

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3起130人,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决定逮捕61起66人,不批准逮捕32起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3起435人,提起公诉209起345人,相对不起诉案件79起116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起、监督撤案4起,纠正漏捕12人、追加起诉18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强化监检衔接配合,共办理市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案件3起3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办理徇私枉法案件1起1人。

民事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0起,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8起。制发的3起刑民交叉的民间借贷检察建议被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检察建议。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将在办理的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发现的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全市率先启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与辖区司法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全年办理了8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为群众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起,发出检察建议20件。该院办理的一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办理的一起婚姻行政登记监督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该院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54起,发出检察建议51件,采纳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把办理公共行业安全案件作为创新工作推进。办理的某供暖管道泄漏案件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协助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国有财产保护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代为处置农用地填埋污染废弃物850余吨,督促“散乱污”企业修复受损耕地50余亩。

队伍建设篇

这一年,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用政治建检。始终把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根本,拟定党建工作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程表”,形成以院党组为核心、全体党员人人参与的“大党建”格局,使党建工作成为驱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最大动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扛牢政治责任。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以人才兴检。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为抓手,着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年共招录公务员5人、书记员7人,通过以老带新,帮助他们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聘请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参与相关专业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工作。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参加市院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两名干警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

坚持从严治检。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零容忍的姿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主动接受监督篇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年,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更加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向郾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少捕慎诉慎押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检察长带队走访人大代表,倾听代表心声,共话发展蓝图。加强群众联络工作,设立3个检务工作站,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教育行业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同时,在“两微一端”等及时发布检察信息,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自觉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717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及存在争议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35次。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现代化新郾城建设,奋力书写检察工作新答卷!”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波表示。

2023年,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站位提升工作质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度融合,更好地为人民司法。

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重大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平安郾城、法治郾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以更细标准加强法律监督。转变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加快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和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检察战略”,培养“数字思维”,探索“数字应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将化解争议的触角延伸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类型上。深化公益诉讼,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强化检察精准管理,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健全完善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

以更好服务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精心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司法办案活动,让检察权运行更阳光、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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