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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 星期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根据《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公告如下:

史恩杰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勇健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书孟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闫 奇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耿高产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红鹏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杨玉华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左乐民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 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艳伟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顿建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书清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林民环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晓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贺小常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效剑锋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白俊峰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跃红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晓勇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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