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召陵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在阳山路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民事审判庭法官杨素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到场女职工进行讲解,并就劳动合同的签订、违约金的赔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女职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她还倡导大家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
袁刻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