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2月13日至24日,市创文办通过实地检查和市智慧域平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着装规范、认真履职。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市农科院(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市人社局(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志愿者注重规范自身着装言行,积极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一些执行岗位要求不到位的问题。2月13日上午,漯河技师学院(人民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多名志愿者迟到、未穿志愿者服装;市总工会(黄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对逆行的非机动车进行劝导。2月20日上午,市委机要保密局(淮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缺岗,市教育局(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缺岗。2月22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迟到、1名志愿者未戴帽子。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岗前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服务行为,展现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3月7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办公室)。
市创文办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