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小商桥两侧柳树萌芽,春意盎然,吸引游人无数。
本报记者 张丽霞 摄
■本报记者 陈全义 张丽霞
见习记者 李慧莹
实 习 生 任奕名
郾城大捷,不仅指发生在郾城的两次战役(绍兴十年七月初八、初十),还包括发生在临颍的两次战役(绍兴十年七月十三日十四日、十八日)及发生在颍昌府的一次战役(绍兴十年七月十四日)。
杨再兴血洒小商桥
在郾城两次被打败后,金兀术率领十二万大军撤退到临颍驻扎。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七月十三日,岳家军骁将杨再兴率三百名骑兵巡逻到临颍县境内的小商桥时,突然遇到敌方的大队人马。杨再兴率领岳家军奋勇应战,杀死敌兵二千余人,及万户撒八孛堇、千户等头目百人。然寡不敌众,杨再兴等陷入了敌军的重围,最后血洒小商桥,当阵殒命。杨再兴的尸身焚烧后,所得箭镞二升。所幸在十三日下午,岳飞的部将张宪已从颍昌府带领背嵬军和游奕军赶到临颍县,并于十四日清晨在小商桥投入战斗,杀死金兵甚多,而且追赶金军至临颍县城三十里外,金兵或往颍昌府方向、或往开封府尉氏县方向逃跑。
七月十八日,又有约五千金军骑兵出现在临颍县东北。张宪探悉之后,派遣统制官徐庆、李山、寇成、傅选等率领骑兵与之对战,把敌军打败后又追赶了十五里,杀得敌兵横尸遍野,夺到器械铠甲无数,并夺到战马一百余匹。
七月十四日,金兀术不甘心在临颍的失败,亲自带领金军骑兵三万多人,直抵颍昌府西门外列阵。王贵统率游奕军、岳云统率背嵬军,一同出城迎击金军,血战几十回合,人都成了血人,战马也都成了血马。岳家军愈战愈勇,自辰时至午时,杀死敌万户一人、千户五人、金兵五千余人,夺到战马、鼓、旗、枪、器械、铠甲等不计其数,并杀死了金兀术的女婿夏金吾。
《宋史·岳飞传》记载:“方郾城再捷,飞谓云曰:‘贼屡败,必还攻颍昌,汝宜速援王贵。’既而兀术果至,贵将游奕、云将背嵬战于城西。云以骑兵八百挺前决战,步军张左右翼继之,杀兀术婿夏金吾、副统军粘罕索孛堇,兀术遁去。”
遭到连续打击后,金兀术退守朱仙镇。“飞进军朱仙镇,距汴京四十五里,与兀术对垒而阵,遣骁将以背嵬骑五百奋击,大破之,兀术遁还汴京。”
郾城大战之前,在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时,岳飞就派义士梁兴等联络北方民间抗金武装,“招结两河豪杰”,等待朝廷大军收复失地,许多民间武装纷纷归附。诸多义军首领在太行山区和河北、河东等路组织当地忠义民兵,在后方配合岳家军作战。他们以“岳”字旗为号,闻风响应,老百姓见到后“争挽车牵牛,载糗粮(干粮)以馈义军,顶盆焚香迎候者,充满道路”,而金国的号令在当地无法推行。
金军对岳家军望风而逃,还有不少金将纷纷投降。金将韩常因在颍昌之战中大败,其部将夏金吾战死,遂屯兵于长葛不敢回去,秘密派遣使者联系岳飞,表示愿率领五万人投降。岳飞大喜,豪情满怀地对部下说:“直抵黄龙府(今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金军曾将徽、钦二帝囚禁于此),与诸君痛饮尔!”
《宋史·岳飞传》记载:“(岳飞)善以少击众。欲有所举,尽召诸统制与谋,谋定而后战,故有胜无败。猝遇敌不动,故敌为之语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南宋在绍兴八年十二月接受了金国的“诏书”,但还没来得及兑现,金兀术就发动了南侵。就在岳飞不断取得胜利时,宋高宗和秦桧却一心一意向金求和。岳飞准备北渡黄河时,秦桧却计划放弃淮河以北的地方给金国。
绍兴十年七月十八日,在张宪乘胜从临颍杀向开封之时,第一道班师诏书送达。岳飞鉴于当时完胜的战局,上书争辩。“桧知飞志锐不可回,乃先请张俊、杨沂中等归,而后言飞孤军不可久留,乞令班师。”由于友军撤退,岳飞陷入孤军无援的境地,处于不班师就要丧师的危险中。岳飞到达朱仙镇时,一天内接连收到十二道用金字牌递发的班师诏,《宋史·岳飞传》记载:“飞愤惋泣下,东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2月10日上午,记者在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采访时,见到了影印版民国《郾城县记》。其卷五《大事篇》记载:“(岳飞班师)乃自郾城引兵还。民遮马哭曰:‘我等顶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金人皆知之。相公去,我辈无噍类矣。’飞亦悲泣,取诏示之曰:‘吾不得擅留。’哭声震野,飞留五日以待徙,从而南者如市。飞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遣诸将还武昌。于是,颍昌、怀宁、蔡、郑诸州复为金人所取,中原豪杰皆绝望矣。”市豫剧团表演的沙河调新编历史剧《郾城大捷》结尾高潮部分,岳飞班师回朝前,民众与其依依惜别的场景令人动容。
在宋金议和过程中,“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秦桧、张俊编织罪名,诬陷岳飞、岳云和张宪“谋反”。说是岳家军中一个叫王俊的人,告发岳飞部将张宪要到襄阳去造反,而这一切又是岳云给张宪写信指示的,这封信却被张宪烧了。被罢免官职的老将韩世忠心中不平,去诘问秦桧,王俊告发的事情是否属实?秦桧只是简单含糊地回答他:“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忿然道:“‘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1141年,宋金达成和议,南宋向金称臣,并给金岁币,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划定分界线,史称“绍兴和议”,宋金对峙局面形成。和议虽已达成,但岳飞始终未被释放。《宋史·高宗本纪》记载:“是月(绍兴十一年十一月),与金国和议成,立盟书,约以淮水中流画疆,割唐、邓二州界之,岁奉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1142年1月27日(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害,年仅39岁,其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
尽忠报国 千古流芳
岳飞的老师周同死后,岳飞每逢朔日、望日便到坟墓祭奠。他的父亲岳和认为儿子做到了义,说:“你若为朝廷效力,定会为国赴死成全大义。”
脍炙人口的“岳母刺字”家喻户晓,但岳飞之孙岳珂在《鄂国金佗稡编、续编》中并没有提及此事。不少文艺作品都显示岳母在岳飞背上刺的是“精忠报国”,真实情况如何?《宋史·岳飞传》记载:“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岳飞蒙冤被投入大理寺,秦桧最初命何铸审问岳飞,岳飞撕开衣裳,背上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深地印入肌肤。主审官何铸见此,为之动容。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秦桧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由此可见,岳飞背上的字是“尽忠报国”。
那么,为何后来很多文艺作品中出现“精忠报国”四个字呢?《宋史·岳飞传》记载:“(绍兴三年)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可见,当时为表彰岳飞,宋高宗亲手书写“精忠岳飞”四个字,并做成一面旗帜赏赐给他。此后出征,岳飞都会带上这面旗帜。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金兀术和刘豫合兵围庐州,岳家军打着“岳”字旗与“精忠”旗前往支援,金兵望旗而逃,一战即溃,庐州平定。专家认为,可能后人把“精忠岳飞”和“尽忠报国”弄混了,演绎成了“精忠报国”。
1155年(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死,大臣们上书要求为岳飞昭雪冤案。当时的宰相是万俟卨,正是给岳飞定罪之人。他坚决阻止为岳飞昭雪,对宋高宗说:“我们与金国刚刚和好,一旦为故将平反,容易让对方疑心,不可。”
1162年(绍兴三十二年),宋高宗禅位给他的过继儿子赵昚,是为孝宗。宋孝宗是一个有志对金用兵、收复失地、报仇雪耻的人,对岳飞深表敬重。宋孝宗即位后下诏,追复岳飞原官职,以礼改葬(西湖畔栖霞岭),赐钱百万,访求其后人,子孙中襁褓以上者,皆赐官;凡是女子,出嫁时则赐其夫为官。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七月,宋孝宗同意在鄂州建岳飞庙,赐庙号为“忠烈”。到宋孝宗淳熙六年正月(公元1179年),确定岳飞谥号为“武穆”。
《鄂国金佗稡编》第二十七卷《鄂王信札》记载:“(宋宁宗赵扩嘉泰四年,即公元1204年)岳飞忠义殉国,风烈如存,虽已追复元官,夫未尽褒嘉之典,可特与追封王爵。五月二十一日,三省同奉圣旨,追封鄂王。”六月二十日下达的《追封鄂王告》,追封岳飞为鄂王。
宋理宗赵昀登基后,认为“武穆”谥号不足以表达朝廷的本意,准备重赐谥号,于宝庆元年(公元1225年)五月二日下诏:“故太师追封鄂王,特与赐谥忠武。”这个谥号是诸葛亮和郭子仪用过的,于是岳飞谥号改为“忠武”。
《宋史·岳飞传》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岳飞虽然不在了,但他对后世影响巨大,南宋、元、明代都对其有追封。为纪念岳飞,许多地方都修建了岳王庙。岳飞的艺术形象也经常见于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抗日战争时期,以岳飞词作谱成的歌曲《满江红》广泛传唱,对爱国军民起到了巨大的鼓舞和感召作用。数百年来,岳飞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一直激励着后人,千古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