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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 星期

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 服务活动督查通报


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3月6日至17日,市创文办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和市智慧域平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履职尽责。其中,市总工会(黄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南)、市发改委(黄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北)、市金融工作局(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南)、市教育局(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北)、市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辽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南)、市应急管理局(嵩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志愿者按时到岗、着装规范、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的志愿者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时,存在空岗、缺岗、迟到、早退、不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劝导等问题。3月6日上午,市政协机关(淮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名志愿者未戴帽;市人民检察院(会展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西南角),1名志愿者缺岗。3月13日上午,市中医院(人民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南角),1名志愿者迟到,7:40到岗。3月13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志愿者未及时对逆行的非机动车辆劝导;市烟草专卖局(嵩山东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志愿者早退,18:20退岗;市人民检察院(会展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志愿者迟到,17:50到岗。3月15日下午,市人社局(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名志愿者迟到,17:37到岗;市国调队(淮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1名志愿者迟到,17:40到岗。3月1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西南角),1名志愿者未戴帽。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服务行为,展现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3月27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市创文办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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