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权变更,河南豫缘春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一致决议对公司债权进行核实,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所有与本公司有债权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提供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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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联系人:陈经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缘春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