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江蔓 通讯员 武嘉俊)近日,74岁的源汇区居民王某玲拿到了某保险公司支付的交通伤害赔偿1.8万元。这起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圆满结案。
2022年6月3日,王某伟驾驶电动四轮车与王某玲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玲受伤、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伟负全部责任。王某玲在事故发生后花费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1万余元,加上王某玲年事已高且生活不能自理,家庭陷入困境。事发后,王某玲与某保险公司就相关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3月7日,王某玲向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对当事人进行问询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核实了案件的相关情况,经过综合考量,决定支持起诉。3月14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具体情况与法院密切沟通,同时召集司法所、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督促法院加快审理进度。3月16日,法院进行民事调解,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王某玲赔偿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