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注意四个“期”——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和中止期,就可以更好地享受保险产品带来的保障。
投保时关注犹豫期和等待期
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在签收保单回执后,有15天~2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的犹豫期,也被称为“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自己,可以无条件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应全额退还保费。但如果超过犹豫期退保,则要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计算退保金额。
如果在犹豫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有等待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费并终止合同;没有等待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全额赔付并终止合同。
等待期也称为观察期,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为30天,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为90天至180天,部分保险则没有等待期。
这种设置是为了减少投保人“带病投保”的逆选择行为,保障保险体系的稳定运行。如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并终止合同,或退还已交纳保费并终止合同,或按责任除外处理合同继续有效,发生责任除外的保险事故不予赔付。
续费时关注宽限期和中止期
宽限期是指投保人未续交保费时,保单仍然有效的期限。在首期之后,如果投保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续交保费,则自约定支付日次日零时起60日之内为宽限期。保险人应在宽限期内尽快补交保费,否则保单将会失效。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须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扣除未交保费额度后全额赔付。
如果在宽限期结束之时投保人还没补交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在第61天进入中止期,也称为复效期。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保单复效是有条件的,除须补交保险费等,一般还需要重新核保、进行健康告知并再次计算等待期。由于受投保人健康状态的影响,还可能导致加费或是保险责任除外的情况。此外,投保人须注意中止期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据《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