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该院法官公开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大刘镇南王村周边的村民参加旁听。
2020年10月18日,村民徐某与马某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马某在徐某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一所,总工程款共计31万元。徐某按约定支付28万元,但马某未按约定如期完成房屋建设。徐某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马某退还剩余工程款50072.62元,并支付合同违约金6.2万元等费用。
庭审中,法官针对当事人的诉请认真查阅核实证据材料,并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查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宣布该案择期宣判。庭审后,法官及时对参加旁听的村民以案释法。
近年来,源汇区人民法院持续把巡回审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必修课,积极引导村民妥善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让法治思维更好地深入人心,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陈 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