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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 星期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漯市监召分告字〔2023〕1001号
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以下房地产项目进行审查,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未经授权,不得翻印)。

2023年4月28日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售房单位及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售房面积(m"2) 房屋坐落

(楼号) 住宅 非住宅

(2023)舞房预售准字 永泰绿景北苑 漯河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59.58 舞阳县北大街

第012号 7号楼 94100401004879889300005 北段西侧

(2023)舞房预售准字 永泰绿景北苑 漯河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26.33 舞阳县北大街

第013号 8号楼 94100401004879889300004 北段西侧

遗失声明

●河南大道谷物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1)(编号:4111010062836)丢失,声明作废。

●郭佳佳丢失由漯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履约金票据(编号:3735760),声明作废。

●编号为I411674256,姓名为边佳,出生日期间为2008年12月7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树木移植公示

我公司拟在华东森林湖小区与荣盛锦绣江南小区之间、淞江路南侧进行道路出入口改造,因施工需要,需对本次施工范围内(华东森林湖小区与荣盛锦绣江南小区之间、淞江路南侧绿化带)树木进行移植,共移植杨树1棵、雪松2棵、栾树2棵。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树木有异议,请与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95-3105986

河南泰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漯河邦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们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2023年4月6日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对漯河邦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漯河邦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在登记地址经营,或者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因一直联系不到上述漯河邦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6家农民专业合作(详细名单请登录网址:scjg.luohe.gov.c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给予上述1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杜卫红 常程

联系电话:0395-3375623

2023年5月4日

声 明

我公司原编号为4111010105032的公章和编号为4111010105033的财务专用章作废,启用在公安机关备案的新印章,请各合作单位及接洽部门注意准确识别。自登报之日起,原印章不再使用,如有使用,与本公司无关,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漯河市天禧餐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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