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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 星期

飞防公告
遗失声明

变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3年6月22日10时至8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变卖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滨河路南侧、骊山路西侧恒大名都5号楼5幢3304号房产,建筑面积136.65平方米。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8日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卫生院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040000230502)丢失,声明作废。

●吴俊梅丢失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票据代码:111060320,票据号码:0003471654),声明作废。

●漯河市北楚运输有限公司公章(编号:4111010218689)、财务专用章(编号:4111010218690)及发票专用章(编号:4111010218691)丢失,声明作废。

为保护我市林业生态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我市部分区域进行飞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以下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3年6月8日至6月30日。

二、飞防区域

漯河市境内京珠、宁洛高速,G107、G240、S241、漯舞路(S330)等省级以上廊道和重点防控区域。

三、注意事项

1.飞防区期间禁止对空燃放烟花、礼炮、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禁止向飞机抛掷物品。

2.请从事桑蚕、蜜蜂、蚂蚱、豆虫、鱼虾、蝎子和土元等动物及昆虫养殖的业主在飞防期间采取保护措施。

3.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4.飞防期间,飞防区域要对露天摆放经营的食品进行科学遮盖,以防污染。

四、责任追究

对于危害到飞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避让保护的,造成的损失自负。

飞防期间,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喷洒的药物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生物制剂,对人、畜安全无害,对环境无污染。

联系电话:0395-3167129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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