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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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 星期

发挥职能作用 助推社会治理
——记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重温入党誓词

公开听证

研讨案件

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送法进企业

远程提讯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

开展维护粮食安全宣传

群众送锦旗表谢意

本版图片由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董新丽 邢小辅 刘学优

核心提示

近年来,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始终坚持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维护人民群众平安幸福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在推动全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该部曾先后获得漯河市青年文明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2020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特色品牌项目三等奖。今年2月,该部被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评为2022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

持续发力扫黑除恶

守护群众安居乐业

维护国家安全是刑事检察的首要政治任务。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法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2022年,在办理“8·27”陈某等人涉黑案过程中,向侦查机关制发追捕法律文书,督促侦查机关采取多种方法抓捕犯罪嫌疑人。该部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8·27”案件审查起诉后,该部无退回补充侦查、无延长办案期限,尽可能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1年~9年有期徒刑。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民营经济领域的落实,使更多企业家富有热情地投入生产经营中,避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该部认真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和“万人助万企”11项措施,发挥涉企检察办案专班作用,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稳妥办理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我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丁某是临颍县一家皮件厂的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丁某移送至第二检察部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了解到,丁某经营的企业是一家乡镇企业,主要收购、加工周边农民屠宰的牛羊皮料,近三年企业销售金额近亿元、上缴税费184万元,一直合法经营,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人员就业等有积极作用。对此,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会上,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主办检察官刘学优详细介绍了丁某的犯罪行为以及国家支持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随后,第二检察部依法对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强化组织领导、市场主体监管等方面督促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该案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努力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凸显检察担当,联合县司法、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制订出台《关于成立舞阳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为依法推进舞阳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增强服务“六稳”“六保”、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担当作为,以检察能动履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击经济领域犯罪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依法惩治涉税犯罪是维护国家金融财政稳定、维护税收法律秩序严肃性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与丁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同,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王某某、朱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则体现了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司法政策。王某某、朱某等人以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收费开票的方式,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金额合计1.74亿元,其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秩序,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依法全面履行捕诉职能,严厉打击借“招商引资”之名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部加强行刑衔接,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社会治理,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该部持续跟进,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研判并追缴税款,现已追回1700万余元。

严查坑农害农行为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一开春,我们订购的200多吨化肥便卖完了,又从厂家订购了100多吨。今年的销量比去年翻了一番。这得益于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办理打击假化肥案件,打掉了销售假化肥的农资店,维护了我们的权益。”近日,舞阳县保和乡一家农资店的老板说。该农资店老板所说的案件是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5·1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该案是我市唯一由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

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牢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对坑农害农等农资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打击。该部坚持对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和跟进指导,全面掌握案情,继续追捕追诉。现已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9人。为了进一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全县14个乡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检察官协同执法人员对农资经销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经销人员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提醒其对待上门推销农资人员要察看、留存所推销产品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发现伪劣农资要及时向农资监管部门举报。同时,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讲解伪劣农资识别方法,引导农民朋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共向农资经营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册2500余份,发现的违法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溯源治理是检察监督融入社会治理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无论是对待涉税专案还是农资专案,均从服务大局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治罪与治理效果并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第二检察部办理的案件几乎都是大案要案。他们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办理案件,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春志辉表示,该部为全院各部门树立了标杆。

在今后的工作中,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舞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三强三美”新舞阳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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