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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 星期

邓襄镇坟墓搬迁公告
关于限期迁坟的公告

变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3年7月2日10时至8月3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变卖下列房产:1.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39幢102、103、105、106、107、108、109号房产(共计7套);2.漯河市源汇区西京路建材大世界25幢101号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0日

不动产权公告

根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为加快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市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实际情况,现将限期迁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发展路北侧、普陀山路东侧,姚庄村、席郭村、辛庄村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坟墓。

二、迁出的骸骨须安葬于公墓,不得乱埋滥葬。

三、上述范围内迁坟补偿事宜参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执行。

四、迁坟期限: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务必于2023年7月10日前全部迁出。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墓,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将自行处理。

五、为了杜绝在迁移坟墓时弄虚作假,保证公平、公正,所涉及坟墓在迁移时应通知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到场确定后方可迁移到公墓,否则不予补偿。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临颍县台陈镇人民政府

关于限期清理地面附着物的公告

按照民生优先、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临颍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周例会纪要[2020]10号的文件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现将四季花都B区1户业主未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且开发商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的楼号公示如下:姓名:张世宇,身份证号:411122199909288176,17幢103(商业)。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准予登记。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0日

公 告

源汇区滨河路与东大街口7A楼后有三间破旧平房,存在安全隐患,现产权人不明。请该房屋产权人见公告后15日内携带相关产权证明到戏楼后街社区(0395-5897066)进行对接处理。逾期,街道办将依法采取措施。

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办事处 2023年6月20日

东方红路、宜兰路建设项目用地已获省、市、区批准,为加快推进东方红路、宜兰路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被征收范围内的坟墓按有关规定进行搬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涉及范围

本次坟墓征收涉及邓襄镇韩庄村、徐庄村、寨门村、郭庄村、韩店村。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及各项目标段开挖的边沟为准,尚不确定坟墓是否被纳入征收范围的,可与本人所在村委会联系咨询。

二、坟墓登记及截止时间

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须在2023年7月5日前由墓主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到坟墓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登记后自行完成搬迁,逾期未登记及迁移的将按无主墓处理。各村联系方式如下:韩庄村谢广辉13783950009、徐庄村李卫民15639510176、寨门村谢宜乐18739501777、郭庄村郭茂林15639530606、韩店村韩贺轩13839548488。

三、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各类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一墓一棺1000元,一墓双棺(含多棺)1500元,石碑含底座每座300元,碑楼每座500元。

四、安置意向

按照自愿原则,墓主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可选择自行易地搬迁或者搬迁至公墓。如有本地安置意向,请与坟墓所在地村委会沟通联系并做好登记,坟墓搬迁不得迁入到规划区内。

特此公告

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依据临颍县人民法院(2022)豫1122民初1668号民事判决书,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于2023年5月9日将107国道与后纣线交叉口西南角(原临颍县鑫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土地移交给我单位。现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土地上仍存在非法附着物尚未清理。对此,我单位特公告如下:

所有非法占用原临颍县鑫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土地的单位及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将占用该宗土地的附着物清除完毕。逾期未自行清理完毕的,我单位将一律按垃圾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附着物所有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李捷 联系电话:18803951060

特此公告

临颍县台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公 告

遗失声明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040000782003)丢失,声明作废。

●河南鹏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编号:4111010040514)及财务专用章(编号:4111010040515)丢失,声明作废。

●孔琳琳丢失母婴保健考核技术合格证书(证号:03278821),声明作废。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卫生院公章(编号:4111010006745)丢失,声明作废。

●郭喜银丢失由漯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龙腾馨园房款收据(编号:№3112550),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漯河市万千汇装饰有限公司经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负责人:王延博,清算组由王喜旺、许小占、王延博组成,请债权人于2023年6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电话:13183219868

漯河市万千汇装饰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3]69号)文件精神,现依法收回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征收补偿完毕的位于燕山路东侧2宗国有土地共计6002.50平方米(详见附件),同时注销土地登记,废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收回后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储备土地。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明细表

序号 土地使用 土地 土地 使用权 土地使用 登记面积

权人 位置 用途 类型 权证号 (平方米)

1 漯河高新技 燕山路 工业 出让 漯国用(2008) 2669.0

术产业开发 东侧 第000746号

区液化气站

2 漯河市源汇 燕山路 工业 划拨 郾国用(93)字 3333.50

区新艺烟丝 东侧 第0019号

加工厂

合计 6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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