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6月21日 星期

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督查通报


根据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5月29日至6月16日,市创文办通过实地检查和市智慧域平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志愿者,大多数能够按时到岗、着装规范、认真履职。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淞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市民政局(海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市审计局(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市农科院(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市应急管理局(海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志愿者注重规范自身着装言行,积极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一些执行岗位要求不到位的问题。5月31日上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展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未佩戴志愿者帽子;6月7日上午,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西南角)1名志愿者迟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展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东北角)1名志愿者缺岗;6月12日下午,市城投集团(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志愿者,未积极开展劝导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服务行为,展现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6月26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

市创文办

2023年6月2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