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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 星期

漯河市政法系统2023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2023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政法各单位,聚焦人民群众“急难盼愁”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推出42项爱民服务实践承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现代化成果更广泛惠及人民群众。现将2023年全市政法系统42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让群众立案更方便。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立案容缺办理,对欠缺个别立案材料的民事起诉先予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事后补交。对有执行内容的民事生效判决,主动联系胜诉当事人,协助其申请执行立案,做到民事、执行立案“最好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二、加强诉讼辅导和诉讼服务指引。对起诉当事人先行开展诉讼辅导,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帮助当事人认识、评估可能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优解纷方式。依据《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送达、委托鉴定、12368热线等规范化指引。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彰显司法善意。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涉企案件的执行,兑现企业胜诉权。完善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推动“执转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食品、药品、服饰、农资等重点领域侵权假冒行为,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五、加强审判管理,重点治理程序空转、案件久审不决等问题。全面推动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和“一次性解决”,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让人民群众“少折腾”,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六、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突出执行强制性,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评查,进一步提高终本案件质量;加强对延长期限、扣除期限监管,切实防范拖延执行、隐性超期限问题;加强执行案款发放监管,做到5日内应发尽发,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用足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和平台,积极开展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程序衔接,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权和司法权进一步良性互动、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出庭的基础上做到出声,还要出彩,把出庭当成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重要方式,把出庭作为发现问题、发现短板的良好机制,把出庭作为直面行政相对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平台。

八、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源头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主犯、累犯、惯犯和犯罪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加大财产刑、从业禁止等刑罚适用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九、抓实智慧法院应用。完善各类信息化平台系统,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法官留言平台、网上办公办案等应用,不断优化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诉讼服务、智慧管理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

十、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持续开展“送法六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推动两级法院法治副校长的选任、履职和创新性工作开展,推进“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创建,将学校打造为法治共建基地。加强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把案件判公、把规则判明、把人心判暖”的目的,进而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一、加强涉农检察,服务乡村振兴。牢记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创新做好涉农检察工作。推行涉农检察“四个一”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意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开展粮食安全公益诉讼、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打击假劣农资犯罪等系列涉农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评选、发布一批涉农检察典型案件,以扎实办案成效服务乡村振兴。

二、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四合一”综合司法保护,遏制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紧紧围绕漯河“创新之城”建设,协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让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广泛共识。

三、聚焦金融监管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把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让受害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诉源治理,督促堵漏建制、强化监管,以金融稳促经济稳、社会稳。

四、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公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认罪认罚释法说理,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工作质效。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调处力度,探索建立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公正,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五、围绕安全生产深化溯源治理,保护社会稳定和百姓平安。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稳妥办理重大敏感危害生产安全案件,积极开展涉危害生产安全案件企业合规审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全覆盖,以点促面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改进提升,让安全责任事故远离群众。

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维护“三小”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漯河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监管执法领域过罚明显不当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小错重罚”等不当行政处罚行为,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市场环境,让“三小”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有尊严,让市场充满烟火气。

七、依法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法治成果人人共享。紧紧围绕漯河幸福之城建设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行政机关在就业、养老、教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特殊群体保障、平安建设等方面协同履职,共同助推建设文明典范、温暖可及的幸福之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做到“应支持尽支持”。深化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持“应救尽救”开展司法救助,劳动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八、开展“未”爱而来、让困境儿童向阳而生专项保护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高压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帮助“问题孩子”回归正途。坚持“及时有温度”,健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二次伤害”。对家庭监护缺位的,通过支持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履职。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持续抓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作用,全力打造清朗校园。

九、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推动涉检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通过大数据赋能等方式,着力推动控申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聚焦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结合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尽力缩短回复答复时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开展线上线下多元阅卷服务,更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优现场阅卷服务“一次办”,提高律师阅卷服务效率,提供案件卷宗材料免费复制服务。深化互联网阅卷服务“及时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和答复工作。探索异地阅卷服务“就近办”,通过跨地区检察协作保障远程阅卷需求,打通律师阅卷“最后一公里”。

漯河市公安局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河南省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直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领。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可办”。河南省居民在我市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三、户籍业务收费“高效办”。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和临时身份证业务互联网收费功能,实现收费方式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四、赴港澳商务签注“提速办”。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五、营运类车辆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可办”。全市营运类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六、高速公路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办”。对发生在我市高速公路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民警通过“交管 12123”APP现场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预约服务“优化办”。将机动车驾驶证预约考试人数按天投放调整为按场次投放。

八、车辆入户过户“省心办”。新车入户、二手车过户登记查验、牌照发放等环节,由公安机关全程帮办代办。

九、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审批“缩短办”。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十、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优化公安机关审批流程,设置“一窗通办”窗口,让服务“跑”得更快、群众跑得更少。

漯河市司法局

一、坚持开门立法、立法为民。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拓展和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稳步推进《漯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等重点地方立法,确保立法工作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利益。

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力量下沉、权责下移,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涉企行政法专项监督活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和法律风险防控,积极推广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努力打造更多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探索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广泛吸纳行政争议进入复议程序;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深化服务企业法治护航行动。积极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市场主体提升合规建设水平,降低合规运营成本;深化“万人助万企”“万所联万会”活动,常态化服务“项目为王”“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以优质法律服务惠企、护企、助企。

六、积极推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开展全省人民陪审员集中选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广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工作经验,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助力平安漯河”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县乡两级实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市示范点;继续做好“12348”热线服务,提升接通率、满意率、回访率,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九、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完善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机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十、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法律明白人”队伍“选育用管”机制。持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发挥示范点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市抓乡、县抓村,持续提升省级以上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

十一、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完善公证业务远程办理系统,推动远程公证服务全覆盖,提升公证服务便捷度;深化“一站式”公证服务,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以“五一”劳动节为节点,开展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重阳节为节点,开展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敬老月”公益服务活动。

十二、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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