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58号令,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出修改,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9月1日,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贯彻住建部令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中心重点对该暂行规定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并着重围绕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的分类管理、监管方式与备案抽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讨论交流。
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