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3〕157号)文件精神,现依法收回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完毕的位于卢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区域内4宗国有土地共计633平方米(详见附件),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废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收回后作为郾城区人民政府储备土地,并依法进行公开出让。
特此公告
附件
:收回国有土地明细表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证号 登记面积(m"2)
1 刘自要 城关镇卢庄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漯国用(2012)第002676号 162.30
2 杨兰芳 孟南卢庄 城镇单一住宅 划拨 郾国用(2004)第000448号 182.00
3 王军霞 城关卢庄 城镇单一住宅 划拨 郾国用(2004)第002078号 157.00
4 王志刚 孟南卢庄 城镇单一住宅 划拨 郾国用(2004)第000447号 131.70
合 计 633.00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付金六丢失由漯河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第四联(发票号码:№03423697),声明作废。
●张家豪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号:411123199605104514),声明作废。
●杨晓利丢失由漯河市经济适用住宅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款收据客户联(编号:№3717736、№3327252),声明作废。
●郭文玲丢失由漯河市经济适用住宅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维修资金收据客户联(编号:№2068416),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