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促成一起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既依法保障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减轻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舞阳两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二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未按时全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当天,执行法官就向被执行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企业银行账户存款,督促被执行企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账户长时间冻结对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影响较大,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企业分期支付案件欠款并支付一定利息,申请执行企业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该案得以顺利解决。宋丹阳 王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