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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星期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23)第0042号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章 浩 142.05 临颍县城关镇江森花园20幢3单元201 20210008198

张巧芬 111.5 临颍县人民路北侧工行家属院004幢2 3140411005

楼005号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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