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3﹞179号)文件精神,现依法收回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位于郾城区淞江路北侧2宗国有土地共计52347.82平方米(详见附件),同时注销不动产权登记,废止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收回国有土地明细表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m"2)
1 陈松付 郾城区淞江路 工业 出让 豫(2023)漯河市不动 25712.53
产权第0064027号
2 漯河德谊仁合置业 郾城区淞江路 工业 出让 豫(2018)漯河市不动 26635.29
有限公司 产权第0000180号
合计
52347.82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