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阳(身份证号411121******1472):
因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你送达书面通知,鉴于你未作答复,现特以公告的形式向你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