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检察院,既帮我解了心结,又为我提供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源汇区某村,张某眼泛泪光连声道谢。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协调联动,共同促成一起涉残疾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帮助原告张某解决生活困难,解开法结和心结。这是法检两院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的具体体现。
据悉,法检联动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得益于双方会签出台的《关于法检联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工作原则、化解范围、建立机制、打通壁垒、提升能力等方面制定二十条规定,强调充分发挥法检各自职能优势,深化“枫桥经验”漯河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行政争议全程联动化解,切实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见明确,法检双方应当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纠纷解决全过程,并将“行政机关负有履行职责、给付义务,行政相对人仅在履职、给付程序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等十类案件纳入争议化解范围。在化解工作中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隐患风险等问题,可以分别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意见要求,法检双方要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会商研讨,并建立了互相派员学习或同堂学习交流等机制。
我市法检两院将进一步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漯河“三城”建设。
黄鑫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