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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星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九 批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 X3HA

202311300019

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席郭村前书记王某某违法占用村集体池塘建设养殖场,粪便直排,严重影响环境,多次投诉无果。 漯河市

经济技术

开发区

水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基本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席郭村前书记王某某违法占用村集体池塘建设养殖场”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中所说的村集体池塘,位于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席郭村委会对面,为干涸的坑塘,南北长度约20米,东西宽度约15米,面积约300平方米。经核查,该坑塘为席郭村九组集体土地,王某某私自在该坑塘上部架设简易棚1座,用于家禽的散养,棚底部距地面1米,棚内养殖有21只鸭、16只鹅和18只鸡,养殖面积约60平方米。2023年12月1日,漯河市自然资源部门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认定不存在占用可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二、关于“粪便直排,严重影响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简易养殖棚下存在少量粪便、杂草、生活垃圾,系所养殖的禽类粪便直接排放,未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12月1日上午,漯河市功能区畜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责令其禁止再向坑塘排放畜禽粪污,并对已经排放的粪污限期清理完毕。

三、关于“多次投诉无果”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9月21日,接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问题的投诉情况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查,并及时回复了处理情况。2023年9月22日,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环保办联合湘江路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对涉事人王某某下达环保污染减排管控措施落实现状检查工作告知单,并对席郭社区下达违建拆除督办通知,整改期限为三个月。

部分

属实

责令王保亭停止养殖,及时拆除养殖设施,并对该地块粪便及垃圾进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王某某将养殖设施拆除,并将该地块粪便及垃圾进行清理。2023年12月4日,养殖的简易棚已拆除完毕,粪便及垃圾也已清理完毕,当事人王某某也承诺不再养殖。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7日,经湘江路管理办公室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席郭村党支部党员王某某诫勉处理。

已办结 给予席郭村党支部党员王某某诫勉处理。2 D3HA

202311300005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拐何村西侧拐何幼儿园,1.校区内有一移动信号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认为幼儿园内建设信号塔不合理。2.教学楼西侧房梁、墙体出现严重裂痕,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漯河市

召陵区

辐射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拐何村西侧拐何幼儿园,校区内有一移动信号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认为幼儿园内建设信号塔不合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提供的2022-00100-HP号检测报告(2022年9月21日所作报告)显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30MHz-3GHz频段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为功率密度40μW/c㎡,该基站检测点位功率密度值为0.586μW/c㎡,远低于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目前漯河市召陵区政府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基站进行再次检测,预计2023年12月18日出具检测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规定:幼儿园设点布局应“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网吧、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及污水处理站、通讯发射塔(台)等辐射污染源、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存在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问题,在明知园内存在信号塔多年的情况下,对老窝镇拐河幼儿园违规审批。

二、关于“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拐何村西侧拐何幼儿园,教学楼西侧房梁、墙体出现严重裂痕,认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1日,漯河市召陵区政府委托河南豫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教学楼进行安全评估,经现场调查发现,教学楼结构有屋面漏水严重、挑梁上方斜裂缝等主要缺陷,并进行检测和结构承载力验算。2023年12月4日,河南豫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编号:J402230210),结果显示: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的相关规定,按剩余设计工作年限鉴定,该房屋的安全性鉴定等级评定为Csu级,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对Asu级的规定,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属实 1.将信号塔搬离至符合安全标准和选址建设规定允许位置;

2.维修加固幼儿园办公楼房体,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保证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拐何村西侧拐何幼儿园,校区内有一移动信号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认为幼儿园内建设信号塔不合理”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漯河市召陵区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进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幼儿园内的信号塔进行搬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起,90天之内重新选定地址并完成建塔、旧塔各项设备的搬迁和搬迁后旧址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新建塔选址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之规定。

2.关于“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拐何村西侧拐何幼儿园,教学楼西侧房梁、墙体出现严重裂痕,认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漯河市召陵区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起40天之内完成对拐河幼儿园教学楼的加固维修。具体内容包括:

(1)对2层1/A-B处挑梁进行加固处理;对屋面漏水部位做防水处理;对该建筑物散水与主体结构连接处进行处理;

(2)拐河幼儿园建筑加固、防水维护期间,集中学生到教学楼东侧教室上课;

(3)待该建筑加固、防水维护完成,并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合格后,恢复拐河幼儿园正常上课。

二、处理情况

12月7日,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派出调查组,通过调查核实,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负有违规审批责任,并对召陵区教育局违规审批老窝镇拐河幼儿园这一问题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召陵区教育局原基础教育股长张某某在2017年对老窝镇拐河幼儿园审批过程中,存在违规审批行为,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时任召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张某某诫勉谈话,同时责令召陵区教育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

阶段性

办结

给予时任召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张某某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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