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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星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四 批

(上接05版)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5D3HA202312050001 举报人对第二批D3HA202311230005公示结果不满意,对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政府回复结果不认可,孟寨镇政府弄虚作假,2015年违建方没有任何手续,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仓库已经是事实,还是没有对违建拆除进行复耕;回复说在2021年补办了手续,实际是2021年有人投诉到建设部门后,才违规补办手续;回复中说违建方和村民组签了用地协议,实际是没有签;2015年到2021年这6年期间,违建方没有任何手续,镇政府为何不管。希望拆除违建恢复耕地,并问责相关部门的领导。漯河市舞阳县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人对第二批D3HA202311230005公示结果不满意,对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政府回复结果不认可,孟寨镇政府弄虚作假,2015年违建方没有任何手续,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仓库已经是事实,还是没有对违建拆除进行复耕”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耕地上建仓库属实。该仓库2015年9月开始建设,2016年6月投入使用,东临魏寨村耕地、西临潘楼村耕地、南临自然沟、北临环乡路,所有者为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1121NA000450X,业务范围是为本社成员提供小麦、玉米、花生、烟叶、大豆等生产资料的统一购买、信息等服务。

该宗地土地性质原为一般耕地。2014年9月1日,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舞阳县孟寨镇潘楼村五组群众和村“两委”干部同意,向舞阳县孟寨镇政府申请设施农用地,舞阳县孟寨镇政府同潘楼村村民委员会、寇秋香(赵红根爱人)三方签订了《红根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议书》,并且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核。2014年9月5日,孟寨镇政府同县红根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用地复垦协议。该宗地由一般耕地转变成设施农用地使用,没有改变农用地性质,没有进行非农建设。

二、关于“回复说在2021年补办了手续,实际是2021年有人投诉到建设部门后,才违规补办手续”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18号)文件要求,舞阳县开展了设施农用地完善手续上图入库工作,对2020年以前未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的设施农用地,责令当事人按程序到乡镇政府完善备案手续并上图入库,舞阳县共完善手续上图入库1245宗。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是其中的一宗。该合作社于2021年4月26日按要求申请设施农用地,并在潘楼村予以公示。2021年5月18日,在舞阳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同意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的建设方案后,舞阳县孟寨镇政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1〕18号)等文件要求,按有关程序批准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孟寨镇潘楼村2.97亩土地,作为设施农用地使用(孟政〔2021〕63号),并由自然资源部门上图入库,项目入库编号为4100002021S160220。

三、关于“回复中说违建方和村民组签了用地协议,实际是没有签”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9月1日,寇秋香(赵红根爱人)与潘楼村村民委员会、孟寨镇政府三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承包协议,每亩租金300元,协议承包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到2028年9月30日止。

四、关于“2015年到2021年这6年期间,违建方没有任何手续,镇政府为何不管。希望拆除违建恢复耕地,并问责相关部门的领导”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舞阳县红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9月1日,经舞阳县孟寨镇潘楼村五组群众和村“两委”干部同意,向孟寨镇政府申请设施农用地,孟寨镇政府同潘楼村村民委员会、寇秋香(赵红根爱人)三方签订了红根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议书,并且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核。2014年9月5日,孟寨镇政府与舞阳县红根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用地复垦协议。该宗地由一般耕地转变成设施农用地使用,仅仅进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没有改变农用地性质,没有进行非农建设。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使用该宗设施农用地。同时,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沟通引导、思想稳控等工作,力求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漯河市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整改:一是责令舞阳县持续加强监管,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孟寨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宗设施农用地按照批准用途使用,防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发生。二是由舞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持续落实《关于对全县设施农用地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舞农耕房整治办发〔2023〕90号),在县域内开展设施农用地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

已办结无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五 批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X3HA202312060066 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方六和世家小区长期面临违法鸣笛、广场舞噪声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建议设置禁鸣路牌,加大对广场舞扰民进行整治。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噪声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方六和世家小区长期面临违法鸣笛”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六和世家小区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与纺织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距离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500米左右。该路段紧临铁东农贸市场,因人流量较大,时常造成道路拥堵,确实存在汽车鸣笛问题。但因该路段不在禁止鸣笛区域内,汽车鸣笛不违法。

二、关于“广场舞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加大对广场舞扰民进行整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六和世家小区东区门口空地有群众自发组织跳广场舞现象,音响音量较大,对附近部分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由交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有序引导来往车辆通行,减少车辆频繁鸣笛;由公安和城管部门规范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音量,确保不会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方六和世家小区长期面临违法鸣笛”问题

因该路段人流、车流较大,为防止道路拥堵导致汽车鸣笛形成噪声污染,由交警部门加强六和世家小区附近纺织路和漓江路交通秩序日常疏导管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规定,设置禁鸣标识,引导来往车辆文明通行。加大该区域的宣传引导力度,对乱鸣喇叭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尽量减少群众因汽车鸣笛形成噪声污染。

二、关于“广场舞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加大对广场舞扰民进行整治”问题

现场核查发现,在19点30分左右到21点左右,在六和世家小区东区门口空地,约有20名群众自发组织跳广场舞现象,跳舞时音响音量较大,对附近部分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一定的影响。12月7日20点57分、12月8日19点24分,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跳广场舞人员进行劝导教育,领舞负责人现场态度诚恳,接受劝导,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噪声对附近居民影响的严重性,承诺以后在规定的时段内组织跳广场舞,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并签订承诺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目前,该区域广场舞活动点音乐音量明显降低,符合国家噪声标准,已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已办结无2X3HA202312060067 漯河市市政府规划毁掉沙北路南紧挨河堤的4A级景区内生长几十年的参天大树和繁茂花木,把沙北路嵩山桥到太行山桥路段拓宽成四车道,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且永久性破坏。 漯河市

郾城区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为解决沙北路交通拥堵问题,2023年9月9日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停车位设置初步构想并开始安装围挡。其间,有周边群众现场询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漯河市城投集团立即停止围挡安装,并将群众意见向上级领导反映,市政府认为该方案虽然是解决停车难和道路拥堵问题、方便群众出行的民生工程,但是考虑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缺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意见的公示,决定不再实施。2023年9月16日,市城投集团随即按市政府意见拆除围挡,恢复原状。没有毁掉4A级景区内参天大树和繁茂花木,不存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且永久性破坏的情况。

部分属实 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力争达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9月9日,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立即停止围挡安装。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决定不再实施停车场设置构想,并于9月16日拆除围挡,恢复原状。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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