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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星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四 批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3HA202312150020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太行山路北段陆航检测站院内,无名废品回收站,夜间噪声大,查看到院内道路上有油污;陆航检测站南侧坤恒搅拌站北侧,无名废品回收站,夜间噪声大。 漯河市

郾城区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太行山路北段陆航检测站院内,无名废品回收站,夜间噪声大,查看到院内道路上有油污”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郾城区孟庙镇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核查,陆航检测站院内废品回收站实为郾城区孟庙镇龙华废品收购站,其厂房面积1200平方米,为王某华租赁他人厂房,租赁期限5年,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主工序为废品收集、分拣、打包、销售。其东临路航检测站,西临太行山主路,南临食品加工厂,北临路航监测站,无噪声敏感点,噪声主要来源于打包机。2023年12月21日,郾城区孟庙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郾城区孟庙镇龙华废品收购站进行噪声监测,东、西、南、北数据值分别为46.6(A)、41.9dB(A)、44.8dB(A)、44.6(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举报问题龙华废品收购站院内路面属于硬化路面,路面有油污现象。经现场核查,该油污主要是收购的塑料油壶、饮料瓶内残存少量食用油、饮料外流导致。

二、关于“陆航检测站南侧坤恒搅拌站北侧,无名废品回收站,夜间噪声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问题陆航检测站南侧、坤恒搅拌站北侧废品回收站,实为郾城区孟庙镇全中废品购销站,其厂房面积600平方米,为王某中租赁他人厂房,租赁期限3年,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主工序为废品收集、分拣、打包、销售。其东临太行山主路,西临厂房仓库,南临卓越隆商贸有限公司,北临门面房商户,无噪声敏感点,噪声主要来源于打包机。2023年12月21日,郾城区孟庙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郾城区全中废品购销站进行噪声监测,东、西、南、北、数据值分别为44.5dB(A)、44.0dB(A)、43.8dB(A)、41.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

属实

督促龙华废品收购站和全中废品购销站定期对作业机器进行保养,22:00之后停止作业;加强日常作业管理,在库房内进行分拣、打包,定期清扫卫生,保持道路路面干净整洁。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郾城区督促龙华废品收购站和全中废品购销站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作业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展作业。目前已完成对作业机器的保养,规定作业时间为6:00~22:00,22:00之后不再作业。督促龙华废品收购站加强卫生清洁打扫,清除道路油污,并对收购废品进行严格分类处理,已清理废旧油壶、饮料瓶内残留食用油、饮料等,严防撒漏。下一步,郾城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定期巡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已办结无2D3HA202312150028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乡村道路被大车压的都是坑,扬尘大。 漯河市

源汇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6日至18日,源汇区交通运输局及问十乡政府组织人员排查核实发现,乡道Y030宁西线、村道C470问陶线路宽4.5米至5米,位于修建中的许信高速东侧,结构形式为混凝土路面。2021年8月,许信高速(漯河段)施工方,在问十乡乡道Y030附近设立物料拌合站,同时与漯河市源汇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签订了《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三分部道路使用协议》,约定使用源汇区乡道Y030宁西线、村道C470问陶线等部分路段,以保障预制构件、混凝土等施工物料运输。由于重型货车及混凝土运输车的频繁通行,致使乡道Y030宁西线、村道C470问陶线共计1328米的道路出现破损,车辆过往极易产生扰动尘。

部分

属实

对乡道Y030宁西线、村道C470问陶线破损的路段进行彻底整修,确保道路平整、通畅,消除扬尘隐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12月21日,许信高速(漯河段)项目部已对破损部位进行临时性修补、填平路面坑洞,减少车辆通行扰动尘;加强重点区域扬尘管理,增加洒水频率,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启动对破损道路全面整修工程,因受冬季低温天气影响,为确保道路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将适当延长,预计于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施工。

阶段性

办结

无3D3HA202312150011 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西段171号保安公司院内,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距离学校和家属院过近,检测车辆时的尾气和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漯河市

源汇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西段171号保安公司院内,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距离学校和家属院过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东临井冈山南路,南临柳江路,西临二手车交易市场,北临漯河市第三初级中学(西校区)家属楼。经实地测量,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距北侧家属楼距离为16米。

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所使用场地为原漯河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规划始建于1996年,建设时周边大部分为耕地,三中西校区及家属楼尚未建设。原漯河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按照2014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进行了检测机构社会化转型。2018年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资质认定,开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使用原检测机构厂房开展检测业务。

二、关于“检测车辆时的尾气和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噪音源为环保检测线检测时车辆空气动力性噪音、机械噪音以及发动机噪音。12月18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噪音进行检测,其环保检测线声源为86dB(A),北厂界外1米处为52dB(A),北厂界外敏感建筑窗外1米处为52dB(A),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一类排放标准(GB22337-2008),未超标;12月20日,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委托河南鑫成环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及周边区域尾气主要因子进行检测,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各项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且指数低于周边区域指数,未超标。

部分

属实

引导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压缩检测站运行时间,采取吸声、消声、隔声技术措施,全力消减噪音传播;在检测车间加装尾气回收净化装置,对车辆尾气进一步处理,降低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西段171号保安公司院内,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距离学校和家属院过近”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所使用场地自建设后一直作为检测中心使用,且早于学校及家属楼建设时间,不存在选址问题。

二、关于“检测车辆时的尾气和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针对检测时车辆尾气排放的实际,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计划采取加装尾气回收净化装置措施,加强环境空气净化,对检测车间尾气进一步处理,降低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截至12月20日,拟加装的尾气回收净化装置已采购,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安装到位。

针对检测时产生一定噪声的实际,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美之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发声源现场勘察,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制订控制设计方案;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调整检测工作时间,并采取车间内加装吸音隔音棉板、检测站与居民楼之间加装隔音墙的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产生及传播,全力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车间内加装吸音隔音棉板正在施工安装,检测站与居民楼之间加装隔音墙工作正在推进,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

阶段性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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