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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星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六 批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3HA202312170049 漯河市源汇区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位置不合理,存在噪音、汽车尾气污染的环保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及学校学生身心健康。 漯河市

源汇区

其他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源汇区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位置不合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东临井冈山南路,南临柳江路,西临二手车交易市场,北邻漯河市第三初级中学(西校区)家属楼。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所使用场地为原漯河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规划始建于1996年,建设时周边大部分为耕地,三中西校区及家属楼尚未建设。原漯河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按照2014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进行了检测机构社会化转型。2018年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资质认定,开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使用原检测机构厂房开展检测业务。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所使用场地自建设后一直作为检测中心使用,且早于学校及家属楼建设时间,不存在选址问题。

二、关于“存在噪音、汽车尾气污染的环保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及学校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噪音源为环保检测线检测时车辆空气动力性噪音、机械噪音以及发动机噪音。12月18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噪音进行检测,其环保检测线声源为86dB(A),北厂界外1米处为52dB(A),北厂界外敏感建筑窗外1米处为52dB(A),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一类排放标准(GB22337-2008),未超标;12月20日,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委托河南鑫成环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及周边区域尾气主要因子进行检测,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现场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各项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且指数低于周边区域指数,未超标。

部分属实 引导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压缩检测站运行时间,采取吸声、消声、隔声技术措施,全力消减噪音传播;在检测车间加装尾气回收净化装置,对车辆尾气进一步处理,降低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漯河市源汇区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位置不合理”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众诚机动车检测中心所使用场地自建设后一直作为检测中心使用,且早于学校及家属楼建设时间,不存在选址问题。

二、关于“存在噪音、汽车尾气污染的环保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及学校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针对检测时车辆尾气排放的实际,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计划采取加装尾气回收净化装置措施,加强环境空气净化,对检测车间尾气进一步处理,降低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截至12月20日,拟加装的尾气回收净化装置已采购,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安装到位。

针对检测时产生一定噪声的实际,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美之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发声源现场勘察,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制定控制设计方案;漯河市众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调整检测工作时间,并采取车间内加装吸音隔音棉板、检测站与居民楼之间加装隔音墙的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产生及传播,全力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车间内加装吸音隔音棉板正在施工安装,检测站与居民楼之间加装隔音墙工作正在推进,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

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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