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晓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塑料,因使用方便、价格低廉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目前,人类每年生产约4.3亿吨塑料,其中三分之二很快就变成了废物。比如,有的塑料袋和食品外包装,使用寿命只有几分钟或几小时,但在大自然中完全降解却需要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大量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类和动植物生存带来巨大威胁。若不采取有效行动,到2040年,全世界预计每年将有2300万吨至3700万吨塑料垃圾进入水生生态系统,相当于全球每一米海岸线将有50公斤塑料垃圾。
塑料污染治理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执行更为严格的“禁限塑”,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担负起排查、引导和监管的责任。一方面,及时梳理排查非法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企业,引导其向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制品方向转型发展,积极培育壮大可降解材料产业,切实提高可降解产品供给能力,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绿色替代产品支撑,坚决取缔非法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小作坊、黑窝点;另一方面,强化使用和回收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民、种植大户、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和回收农用膜,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农用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宣传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用膜,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让“禁限塑”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聚焦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坚持不立不破、禁疏结合,多措并举,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禁限塑”意识。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主流门户网站、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聚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仓储、物流、外卖等相关经营者,加大法规政策宣讲力度,督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禁限塑”管理规定,把抵制和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转化成全民自觉行动。
“禁限塑”是一项改变人们生活和消费习惯的工作,开展好“禁限塑”工作,能更好推动现代化漯河建设,助力美丽漯河、幸福漯河建设。全体市民要以《规定》实施为契机,积极参与进来,增强“禁限塑”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禁限塑”习惯,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