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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 星期

公告 临不动产公(2024)第0005号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作废原房产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臧发有 87.22 临颍县康乐路 房权证临颍县字第31304170215号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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