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作废原房产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臧发有 87.22 临颍县康乐路 房权证临颍县字第31304170215号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