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升
1月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姐弟坠亡案中的两名凶手张波、叶诚尘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庭审过程中,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特别是警方恢复两名被告人的聊天记录约有17500多条,大多涉及如何解决掉两个孩子的信息。虽被告人叶诚尘未到被告人张波伤害两名孩子现场,也未实施具体犯罪活动,但是与被告人张波因在微信中以聊天的形式共谋使用何种方式解决掉两个孩子而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互联网是日常生活的延展,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做的事情,在网络中也不能肆意妄为。在现实生活实施的行为构成违法甚至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网上实施这些行为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涉及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林林总总。据我国某地司法机关统计,一是电信网络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排名前三的罪名分别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电信网络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占受理案件比重分别为46.5%、27.7%、24.3%,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居首位。二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数量增幅加大,且呈现团伙性趋势。2022年全年的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增长116%,受案人数同比增长277%。三是电信网络犯罪手段升级,出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犯罪,包括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以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四是涉及犯罪的以20岁至60岁人群为主,受害人也大多是年轻人。
近几年,有些平台为追求眼球效应,对突发事件恶意炒作。有的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传播违法、虚假信息,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行为;有的在网络上公开骂人,肆意侵害他人名誉,他们或承担民事责任,或被行政拘留,或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无论任何公民在现实生活或者是网络世界享受权利自由的时候,都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对打击网络犯罪及使用互联网犯罪均作出了具体规定。随着社会发展,今后还会出台更具体的司法解释打击使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行为,以确保网络世界依法有序,确保良好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作者单位:河南银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