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阳(身份证号:411123******7013):
2023年11月15日,我社与王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你与我社签订的(编号:16512010222017284556)“金燕 e 贷”最高额借款合同所对应的全部债权转让给王鹏(联系电话:1893715056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社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你,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王鹏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漯河市召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