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文博
“真的很感谢店主!要不是他,我还不知道包丢了。”3月26日,市民葛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3月20日,葛先生到市区受降路与交通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餐饮店吃饭,吃完后使用手机结账,将自己的黑色背包遗失在店里。回家后,葛先生一直忙别的事情,直到3月22日再次到店里吃饭时,在店主的询问下才想起来背包的事情。
葛先生口中的店主叫刘乐。他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我清理桌面时发现了背包。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1500多元现金等。通过证件可以确定失主是葛先生,但我没有找到他的联系方式。”刘乐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寻找背包失主的消息,但一直无人联系。22日葛先生再次到店里吃饭时,刘乐主动找到他,在核对信息后,将包及包内所有物品还给了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