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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 星期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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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发送检察建议 助推交通安全整治

近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该院研发上线的“星光”未检司法保护平台小程序上看到,有群众反映辖区存在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出行的情况。该院未检部门高度重视,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多次到辖区中小学校附近进行走访,并通过向家长、学生、周边居民、商户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交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交管部门迅速展开行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未成年人当面教育达50余人次,开展 “马路学堂”“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二十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

季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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