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15.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的特点。各宗教继承和发扬长期以来中国化、本土化的传统,主动适应社会,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