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5月10日 星期

男子欠钱不还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报记者 于文博

5月9日,记者从郾城区人民法院获悉,闪某某欠钱不还,被诉至法院后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借款合同纠纷,汪某某将闪某某诉至法院。郾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判,依法判决闪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汪某某借款本金6万元。判决生效后,闪某某未履行义务,汪某某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闪某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将闪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闪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悉,截至目前,失信被执行人闪某某仍未履行义务。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