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4﹞45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 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用途 类型 (m"2) (m"2)
1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郾城区纬十路北侧 工业 出让 豫(
2022)漯河市不动产 29201.66 29201.66
第0056
559号
合 计 29201.66 29201.66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