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张丽霞 薛宏冰 图/本报记者 范子恒
“这个案件中,我的权益咋就得不到保护?”
“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你的权益是否正当合法,还有待进一步审理。”
…………
日前,在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闫磊向记者还原了一个案件的场景。
“当事人怒气冲冲,我可不能生气。”闫磊说,他一边稳定当事人情绪,一边向当事人讲解什么是合法权益。经过闫磊一番释法说理,当事人表示信服,当场撤诉。
审理民事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是闫磊工作的日常。
如今,工作34年的他,仍奋战在审判工作一线,保持着对审判事业的热情。
调出和谐 解开纷争
采访当天,记者一大早赶到闫磊办公室时,他正和几名当事人交流案情。“这不,一会儿的时间已经走了三四拨儿当事人了。”爽朗的闫磊直言,每天早上七点四十左右,他就进入了工作状态。
提及缘何与法结缘,闫磊说:“这是一件偶然的事。”
1989年,从师范学校毕业还不满20岁的闫磊被分配到舞阳县教育系统工作。“恰逢法院招干,对法律工作很感兴趣的我就报考了,没想到考上了。”闫磊说。
1990年,闫磊正式进入法院工作。“当老师和当法官关联性不大,但都需要关注人的心理。”勤奋好学的他从书记员做起,一边学习一边实践,迅速成长为业务能手。
34年来,闫磊经历了自我成长,也见证了我市基层法院的发展与变化。工作中,闫磊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他看来,调解比判决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了,事了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要得到修复。”闫磊说,这才是他工作的目标。
“没有他,俺家就散了。”提起闫磊,源汇区居民王某至今念念不忘他的帮助。几年前,王某陷入婚姻危机,丈夫张某起诉离婚。王某不同意,情绪激动。闫磊了解情况后,得知张某与王某平时感情较好、家庭和谐,没有特别大的矛盾,离婚只是男方一时冲动。
经多次调解无果后,闫磊决定开庭审理。庭审前,闫磊做了大量工作,联系王某的子女及朋友,稳定其情绪,并邀请王某所在村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开庭后不久,王某因情绪激动朝一旁的墙撞去,被眼疾手快的书记员拦下。事发突然,闫磊当即宣布休庭,并将当事人分别带到调解室做工作。“一日夫妻百日恩。她今天的行为确实有点儿过激,但也说明她重视你。”调解室里,闫磊帮助张某回忆同王某生活的点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闫磊的耐心说和下,打开心结的张某选择撤诉,并表示以后会用心经营家庭。
在闫磊的办公室文件柜上面,放着几面卷起的锦旗。记者打开其中一面锦旗,只见上面印着“审案释法理 调解促和谐”两行大字。这是一面由原告、被告共同送的锦旗。
这是一个标的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告河南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某地产公司的房产项目后,将该工程承包给原告,并签订协议书。原告如期完工,但被告迟迟不给原告支付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受理该案后,闫磊仔细研究案情,发现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本着“调解优先,助企解纷”的原则,多次找到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了解情况,耐心分析案情,为双方普及法律知识,分析利弊得失。经过近两个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闫法官的调解,为我们带来了进一步合作的机会。”原告、被告均表示,闫磊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他们都认可。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要抓住机会问个水落石出,要及时找到问题出在哪儿……闫磊说,这些都是一名老法官的判案经验。法官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结案,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找到双方的矛盾点,快速找准案件症结。
用好情理法 倾心促和谐
多年来,闫磊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经常利用午休、晚上下班、周末等当事人方便的时间与其沟通,用家常话讲清楚法律,依法据实给出处理建议,既解了“法结”,又化了心结。
近两年,闫磊审结一审普通民事案件900余个,调撤率达65%以上。如此高的调撤率,他是如何做到的?
法官助理牛宁告诉记者,闫磊对待案件十分严谨。案件开庭前,他总习惯与当事人聊一聊案件情节、家长里短、人生百态。
“聊着聊着,当事人的心结就解开了,调解水到渠成。”闫磊每次成功调解后都非常开心,“调解成功,原告撤回起诉,双方当庭履行义务,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节省了司法资源,多好啊!”
“虽然我跟着闫法官当法官助理的时间不长,但已经接到三四个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牛宁说,这都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法院受理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很累,黑眼圈也越来越重了。上班时一直在讲话,回到家就不想说话了。”闫磊说,好在善解人意的妻子十分支持他的工作。
他经常劝当事人,一些小纠纷尽量不要打官司,协商解决不仅能节省司法资源,还能让双方关系更和谐。“我希望大家遇到问题能协商就协商,不必斤斤计较。实在解决不了,吃点儿小亏也无妨。”这是闫磊朴素的想法。
案件越来越多,他的遗憾也越来越多。
以前一个案件判决前,他有充分的时间与当事人反复聊天,当事人内心想什么,他要怎么做才能真正解决问题,都有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如今,虽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但是一些案件因时间原因,他不能与当事人有更多的沟通。“以前我会和很多当事人做朋友,成为他们工作、生活上的法律咨询师。现在节奏太快了,少了很多情感交流的机会,有些沟通工作来不及做。”闫磊说,这是遗憾,也是压力。
工作之余,闫磊不断给自己充电,向团队里的年轻干警学习现代信息技术、学习网上开庭,第一时间学习新修改的法律。针对法律条文的细微变动,他积极与同事讨论交流。
保持热爱 言传身教薪火传
聊起闫磊,同事们有谈不完的话。
“他是一个心怀温情的法官。”王璐说,在审理一个离婚案件时,牵涉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为缓解孩子的紧张情绪,让孩子能够真实表达内心意愿,闫磊先陪孩子聊学习、生活,还给孩子发红包。王璐说,类似的例子太多了,闫磊总是不忘给孩子们买糖、买玩具或者发红包,尽量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闫磊常会伸出援手,捐钱捐物。“我也过过苦日子,对群众的困难能感同身受,总想着尽全力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闫磊说。
“法律要遵守,但工作方法也要灵活,语言交流要走心。”闫磊这样说,也一直在这样做。
“他是我来法院工作后的第一个老师。”牛宁说,“一些简单的案件判决书,我起草完交给他,他审核完交给我再修改,然后他再审核我再修改。这样的过程每个案件都要有三四次。这样做不仅保证了判决书不出错,还确保案件的判决公平公正。”
王璐说:“他不但特别善于调解,而且他的调解能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这是很难做到的。比起判决,他宁愿耗时耗力去调解。为此,他不得不牺牲更多的休息时间。他很负责任,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很有经验。”
闫磊很讲究调解的艺术性。他常说,当事人情绪非常对抗时,不利于调解,要稳一稳、等一等,找一个恰当的调解时机很重要。
一年中,闫磊要经手300多个案件,平均到每个案件的时间很有限,有时同一个时间段要处理好几个案件。“他记忆力特别好,每个案件细节都刻在脑海中,思维转换特别快。”同事们对他很敬佩。
“资深法官要通过日常指导、示范指导、督促指导等方式‘手把手’帮教,全方位提高青年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培养一批有作为、有能力、敢担当的青年法官。”谈起老带新工作,闫磊说。
近年来,闫磊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漯河市优秀共产党员、漯河市执法办案突出贡献奖等称号,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他带领的团队荣获漯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这辈子能够当一名法官,通过一个个案件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我很骄傲、很自豪。”闫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