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宏冰
6月19日,记者见到李霞时,她正在召陵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整理卷宗。
李霞,现年55岁,退休前曾在召陵区某街道工作,退休后被召陵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3年来,她运用“法、理、情”的调解方法,调解案件近300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2023年,她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李霞只是一个代表。在召陵区活跃着一大批像她一样的人民调解员,小到化解家庭矛盾,大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
“近年来,召陵区司法局立足调解职能,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召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娄耀红告诉记者。
为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召陵区司法局在全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纵六横”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纵”,即以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面搭建调解工作平台,建立以镇(街道)调委会为纽带,以村调委会为基础,上下贯通的调解组织体系。
“六横”,即建立横向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召陵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陵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陵区东大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陵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信访联调工作室,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向卫生健康、物业、交通运输等群众关心的领域延伸,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同时,在老窝镇支毛陈村成立“通和调解室”,调解范围辐射周边八个行政村,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联动调解、组团调解、跨界联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见成效。
目前,召陵区有人民调解员协会1个、调解中心1个、村级调委会174个、镇级调委会7个、行业性调委会3个、个人调解室4个,专职人民调解员188名、兼职人民调解员348名,年平均调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机制、调解激励工作机制、宣传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三审”“三查”“三访”的调解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伴随各项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完善,召陵区构建了大调解格局,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
召陵区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区”,老窝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召陵司法所、青年司法所等5个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天桥街道滨河路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召陵镇前油李村、白庄村被评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韩东坡、李霞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