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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星期

促依法行政 解百姓心结


■本报记者 张丽霞

“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我们服判不会上诉。”日前,源汇区某镇居民杨某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向记者表示,法院的判决令他们心服口服。

这是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副庭长刘伟经办的发生于去年5月的一起案件。

原来,源汇区某镇居民杨某常年在外打工,其老宅因年久失修导致房屋坍塌,院内杂草丛生。根据耕地保护政策,该处土地性质已经变更为基本农田。杨某回乡后不听劝解,未经审批就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其行为构成违法。该镇政府将房屋拆除后,杨某一纸诉状将该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为使这一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也让杨某回乡有归属感,刘伟和主管领导多次前往该镇政府沟通、调解,指出镇政府监管不力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对杨某进行释法明理,使其认识到私自建房行为的违法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镇政府为杨某重新划分了一处宅基地,杨某也为自己对法律的无视付出了一定的经济代价。刘伟表示,处理这类案件时,要在法律条文的范围内主动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从根源上释法明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在刘伟的审判生涯中,类似这样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满意的案件还有很多。

7月10日,记者在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见到了刘伟。据他介绍,去年,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化解24件,化解率全市第一;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6名,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行政审判工作上诉率为零,在全省排名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他和该庭同事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更得益于源汇区人民法院探索出以下良好工作思路:

一是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聚焦行政争议源头化解,与区政府联合建立诉源治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各行政单位参与多元解纷渠道,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协同作用,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将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降低行政案件发案率。

二是实质化解“抓中端、治已病”。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通过与行政机关协商或行政复议等非诉手段解决争议,立案后坚持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重大复杂案件化解上,院领导主动加强与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共同研究化解路径。

三是延伸职能“抓末端、防再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审判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判后积极开出“预防良方”,用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3年,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辉办理行政案件5件,参与办理案件10件;主管副院长刘书伟办理行政案件10件,参与办理案件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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