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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 星期

敢啃“硬骨头” 善弹“调解曲”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林晓光
工作中的林晓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记者 谭艺君 实习生 薛子良

在庄严的审判庭上,他儒雅沉稳、亲切随和,从容引导双方当事人陈述、答辩和质证,以较强的业务能力推进庭审。他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林晓光。7月23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林晓光接连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和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连续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他连一口水都顾不上喝。

今年45岁的林晓光2000年进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他被调到民四庭从事司法审判工作,至今已有10个年头。10年淬炼,微光成炬。截至目前,他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多件,结案率达95%以上。他凭着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一心为民的信念,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年度办案标兵和先进工作者,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

敢啃“硬骨头”

民四庭主要办理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4类案件。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很大。这些案件涉及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等纷繁复杂,牵扯各方利益,处理不恰当极易引发群体信访,审判难度很大。在林晓光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几摞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卷宗。一起案件的证据资料就多达五六千页。

林晓光凭着对司法事业的热情、执着迎难而上,在审判领域深耕细作,破解制约案件审判的难点问题,采取调判结合的方式,有温度、有力度地推动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建筑工程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在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建筑公司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3000多万元及逾期利息等。被告认为一审判决中工程款的逾期利息过高,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晓光承接该案后,对案情进行仔细梳理研判,第一时间与原告、被告取得联系,得知双方有调解意向后,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先后制订了以房抵债、降低利息等多种调解方案。但是,双方当事人对以房抵债中房子的价值估算、基础支付款的给予条件等存在争议,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重重困难,林晓光没有放弃,围绕1000万元基础支付款做文章,找准利益平衡点,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六七轮调解,历时两个多月。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调解救活了两家企业。”林晓光说,调解协议的签订使房地产公司能“缓口气”,及时解除保全,有效盘活了资产;1000万元的基础支付款解决了建筑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林晓光和同事还经常冒着严寒和酷暑去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现场,通过勘查找准争议点,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他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审慎办理每一起案件,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以能动司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善弹“调解曲”

“你们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和为贵……”7月23日上午,审理临颍某村村民向村委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时,林晓光用了近一个小时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他给予当事人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并认真倾听,围绕焦点问题巧妙斡旋,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释法说理。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劳务合同的解除时间及其间产生的工资。合同解除权要通知到对方才能生效。本案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林晓光告诉记者,调判结合是法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案。他审理这种民事案件会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找准矛盾点,如果调解不成再庭审,庭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李某租赁王某、张某、赵某等人的土地种植果树,拖欠了3年租金。王某、张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租金、返还租用土地并清除土地附属物。

林晓光通过查阅卷宗及庭审调查了解到,李某拖欠租金是因为他将大量资金投入果树品种改良,果树今年刚挂果。一旦合同解除,将会对李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不仅不利于租金支付且有违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

林晓光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向王某阐明情况,引导其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并告知李某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在林晓光的耐心释法说理下,王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林晓光与张某反复沟通,促使其同意按照此前的调解方案化解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时,对于尚在一审程序中的赵某诉李某一案,林晓光亦予以跟踪、协调处理,使三起案件均得以成功化解,实现了“以调促调、多案化解”。

“调解就是法官把自己的社会经验、法律知识融合在一起,并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从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中找到利益平衡点,促使他们握手言和。”林晓光认为,审理民事案件需要法官以耐心和细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引导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法官应当积极发挥司法审判指引、评价、教育、规范等作用,使全民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避免纠纷产生。

“只要法官把法讲明、把理说透,自然会赢得群众的认可。一看到当事人信任的眼神,我的自豪感和成就感就油然而生。”林晓光说。

笃行不懈怠

采访中,记者看到,林晓光把自己的工作日程安排得满满的,每天开庭审理三四起案件是常态。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经常利用晚上和周末加班加点,仔细翻阅卷宗、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及法律责任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庭审重点并提前列出庭审提纲,为开庭做充分准备。他深知从事审判工作必须精通法律、熟知审判程序,所以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便不断积累,在一起又一起案件审理中历练成长。

“工程建设领域的政策法规在不断更新和调整。面对新类型的案件,想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审判时游刃有余,就要不断学习、汲取经验,持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让人民群众获得质量更高的司法服务。”林晓光的案头摆放着两本自己编的建筑工程类法律资料,内容是最新的政策法规,最高院、省高院审理的一些典型案例、裁判观点及相关裁判文书等。工作之余,他梳理总结自己的审判案例和经验,起草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裁判指引》,以备同事参考。他热爱审判事业,追逐法治梦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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