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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星期

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知识(下)
二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1.预警。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报告;或正在发生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市气象局又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报告。

2.灾害。一个以上县区(功能区)因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洪涝灾害。

3.河道。沙河、澧河、颍河等主要防洪河道主要控制站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多处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河段、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启动市级防汛一级应急响应:

1.预警。正在发生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报告。

2.灾害。一个以上县区(功能区)因暴雨洪水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3.河道。沙河、澧河、颍河等主要防洪河道主要控制站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或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堤防发生决口。

4.需要启用泥河洼滞洪区。

5.需要启用漯河市沙北临时行洪区。

6.发生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应急响应变更和终止

市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市防指可视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大范围降雨趋停,市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2.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4.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漯河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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